我市累计争取中央、省长江禁捕退捕补助资金3.07亿元
近日,中央、省分别下达长江禁捕退捕补助资金23562万元、4988.8万元,我市共争取4204万元,占到全省下拨资金的14.7%。自2019年以来,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全力为禁捕退捕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助力我市禁捕工作开展。
一、全力做好资金保障。一是积极向上争资。自2019年开展禁捕退捕以来,我市累计向上争取资金307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519万元,省级资金8210万元,占全省下达各市州资金总额的13.8%。二是足额安排本级资金。2020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天眼系统建设、工作奖补、奖励举报等禁捕退捕资金需求。
二、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一是及时下拨资金。对中央、省级资金做到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做到资金不滞留;市本级提前拨付部分禁捕退捕工作经费,推进禁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建立月调度机制,每月初前3个工作日收集各区县市长江禁捕退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督促区县市加快支出进度,截至9月底,已实际支出8906万元,其中对渔民的直接补助8104万元,占全部实际支出的91%。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一是全面公开公示。明确要求退捕渔民补偿资金要在乡镇、村委会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打卡到户;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及时录入退捕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接收社会监督。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与市禁捕办联合开展各区县市禁捕退捕资金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禁捕退捕资金发放到退捕渔民手中,确保奖补资金足额到户、配套措施保障到人。
来源:农业农村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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