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五招并举支持安全生产和消防救援工作
为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市财政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助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动安全生产发展水平提升。
一是设专项,形成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市财政设立了安全生产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起在原23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万元,专门用于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等方面。
二是抓激励,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机制。兑现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真抓实干奖励,对津市市、临澧县、武陵区、澧县4个区县市兑现奖励200万元;兑现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6个优秀区县、8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的奖励;会同应急部门设立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培养全民安全意识,鼓励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是促创建,支持提升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全额支付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咨询服务经费,预算追加专项经费,支持推动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了区县、乡镇开展马路市场整治等重点工作,并给予适当经费支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建设市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四是增投入,建立消防救援事业保障机制。按政策保障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对消防人员经费按标准足额保障,对消防装备区分轻重缓急分年保障,并在对全市建制乡镇购置消防车给予以奖代补的基础上,今年对全市32个原集镇所在地购置消防车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同时,积极支持建设消防“四站合一”项目,并对武陵区东郊消防站等消防站建设给予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补助。
五是强监管,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绩效评价。组织了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予以指出,并督促整改,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来源:企业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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