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事务中心完成2020年度市直单位财政票据年检
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湘财非税〔2016〕7号)要求,市财政事务中心对市直用票单位2020年度财政票据领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年检。市本级使用财政票据的303家单位全部年检合格,全年共计发放财政票据533万份,核销527万份,年度核销率达91%,全年纳入财政收入25.2亿元。
为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开展,中心采取“用票单位自查送审为主、市财政事务中心重点检查为辅”的方式,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及时通知到位。明确了2020年票据年检的时间、对象、范围、要求及年检操作流程,通过书面、网络、电话、微信等多途径告知各年检单位。二是主动服务到位。将票据年检工作前移至票据使用量较大的单位,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又方便了用票单位,得到了用票单位的一致好评。三是督促整改到位。及时督促用票单位,发现问题后限期整改,强化了票据源头控管,确保实现“以票管收”的目的。
来源:市财政事务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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