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近日,财政部、省财政厅下达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下简称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奖励支持资金5000万元,标志着我市正式获批成为2021年度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工作。
2020年12月下旬,市政府召开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布置会议,正式启动2021年度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编制了《常德市关于推进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创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创新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创新服务企业发展路径、创新金融环境优化方式等四项重点任务及措施。
为确保试点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专门建立了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毅君任召集人,负责协调推进试点申报与实施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的问题。4月下旬召开了试点城市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对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现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毅君讲话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试点指标、任务如期完成,真正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来源:金融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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