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事务中心集中销毁一批财政票据存根
近日,市财政事务中心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针对市交警支队、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市图书馆等11家市直单位2016年以前保管期满的财政票据存根进行了集中销毁。
财政票据存根保存期为五年,此次收缴销毁存根涉及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定额收据、医疗收据等,其中财政手工票据869本、财政电脑票据369万份。
今后,该中心将继续加大对到期财政票据存根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财政票据的“源头控管”,防止财政票据违规行为的发生。
来源:市财政事务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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