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六大举措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
近年来,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迅速兴起,为推动该模式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研究推出六条举措,从2022年起严格规范市本级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
一是规范工程总承包范围。在严格执行常建通〔2021〕1号文件的基础上,先行在市政道路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暂缓实行,待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新建房屋装饰和旧房维修改造不纳入工程总承包范围。
二是规范项目前期管理。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须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行业主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获得批准后编制招标上限值报市财政局评审。
三是规范项目合同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合同文本必须采用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本,详细约定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实施内容、建设标准、费用组成、合同价格形式、可调价款范围、不可预见费使用、招标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的风险以及风险费用计算方法、拨款方式及比例、合同价款结算原则等。为体现公平公正,项目材料价格涨跌幅风险幅度统一约定为不小于正负5%,对涨跌幅未达到正负5%的不予调整,超过正负5%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调整。
四是规范工程拨款管理。正常评审招标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未经财政评审招标的项目,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拨付比例。
五是规范项目结算管理。对超过中标金额的项目市财政局不受理结算评审,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调整到中标金额内后再送审。对无法调整的且结算送审金额超中标金额10%以上或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六是规范项目奖惩管理。鼓励工程总承包项目引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并对促成优化设计节约造价或合同约定不明等引起造价增加的给予相应的奖惩。以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全部建设内容为基础,对总承包企业采用技术创新或设计施工优化节省投资的,给予工程总承包企业节省投资部分20%作为奖励。对未经市财政局评审招标的项目,不得约定奖励,结算时按有关规定下浮。
来源:评审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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