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放管服+”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2016年,我市坚持“放管服+”改革齐步走,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1.24亿元,节约预算资金4.97亿元,节支率8.84%。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结合部门预算,依照政府采购目录,督促采购单位严格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做到没有预算不采购,没有预算拒不拨付资金,从机制上保证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从资金源头上保证政府采购的刚性。2016年市本级累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6.02亿元,较2015年增长145%,超预算采购问题得到根本好转。
二是简政放权提高采购效率。把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重点从程序控制转向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简化采购流程,取消了多环节的审核事项,除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行政审核和进口产品核准外,采购实施计划直接下达,采购公告前不再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和备案,实现了政府采购"直通车"。
三是加强内控明确各方权责。建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各方的内控管理,严格内部分工合作,明确职责及对应的风险。执行社会代理机构入库备案制,除集中采购目录以内200万元外以上的项目外,采购人从备案的代理机构库中自由选择委托,代理费用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协商决定,按照由市场配置资源原则,实现代理机构优胜劣汰;取消财政部门对采购文件的审查,交由市场法定主体履责,履行法定程序,承担法定责任。
四是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依法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将采购源头、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各个环节依法逐步公开。包括在采购公告中公开预算金额,开放下载采购文件,细化公开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合同等。将政府采购纳入社会全民监督,督促采购各方权责对等,今年以来全市共发布采购信息12277余条,信息发布量在全省市州位居第二。
五是推广上线电子化采购平台。在系统开发上,完成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备案管理、信息公告管理等基础模块开发和运用,并建立了代理机构库和供应商库,顺利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办理。在推广培训上,编制了培训教程,陆续对区县(市)开展培训和推广,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已完成了下辖9个区县(市)和常德经开区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加强管理上,制定出台了《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使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实施和操作有章可循。
来源:办公室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