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系列报道之六)
近年来,市财政主动作为,从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完善政策体系。市财政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常发〔2017〕11号),明确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如支持采取“三引联动”(引智、引技、引资)方式,推进院企合作、科技招商;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投资额度超过3000万元(剔除土地和各级财政补贴),在投资额的2%以内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等。出台《常德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培育了常德天马电器等26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按每件3000元的标准对发明专利给予奖补。
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在安排科技事业发展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15年起新设立了创新能力建设资金,2015年、2016年分别安排5000万元,2017年、2018年达到6000万元,投入额度在全省市州居于前列。仅2016年、2017年度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明显的科技重大(重点)项目18个,支持额度达1930万元。此外,为帮助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市财政注资与区县(市)共同设立了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科技担保公司帮助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拓展融资,截至2018年9月,发放科技担保贷款超过40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模式,今年全市发放专利质押贷款2100万元。为促进产学研融合,市财政拨付资金1000万元,专项支持湖南文理学院产教融合配套项目建设。
兑现优惠政策。市财政与税务部门配合,严格落实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比例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起,对研发、引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2016年、2017年市级分别对新获批的24、23家高新技术企业按每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了奖补。
通讯员 彭志宏 李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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