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出台
为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健全市级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近日,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及办公用房装修标准》。
按照新标准,购买办公设备、家具需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数量上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上限。具体数量、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配置。
同时,还要根据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办公设备、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如果没达到最低使用年限,除非损毁而且无法修复,“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此外,新标准还提出多项禁令:不能配高端办公设备,而要配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强,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不得配豪华家具,不能用名贵木材,应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
来源:资产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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