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安排部署市级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工作
7月12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43号)精神,市财政局召集市级(含市本级及市辖管理区)16家国有金融企业(含银行及小贷、担保、典当公司)以及市经建投、市城建投、市工业投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由原市非税局局长龚天园主持。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发〔2018〕25号、湘办发电〔2019〕43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安排了近期市级国有金融企业摸底工作,要求各企业填报相关摸底表格和上报企业基本情况及有关财务报表,并就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最后,龚天园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相关文件,吃透政策精神,高度重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资料及意见建议,确保市级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金融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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