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拨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切实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并于近期下拨今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在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仍比2013年增加约50.6亿元,增长6.1%。
一、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40元,即:年生均中西部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达到850元,以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二是在提高基准定额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三是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并大幅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年生均4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公用经费分担比例分担。四是继续落实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和不足100人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
二、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全国约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中西部地区约12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年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三、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推动各地改善部分特殊困难地区学校办学条件,以及用于特大自然灾害教育救灾应急等方面,以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四、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对已实施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以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同时,要求各地按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地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中央补助资金。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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