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或转为地方税种 房地产税或推至2016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在新一轮税改中,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这三项改革有望先行。为了弥补营改增对地方的影响,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可能后移,并成为地方的主力税种。
贾康是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做如上表述的。近期公布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预算、税收和财政体制三大关键改革领域。贾康说,随着财税改革拉开帷幕,相关的配套方案也将很快下发。就税制而言,有六项比较突出的改革任务,分别是营改增、房地产税、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
消费税或转为地方税种
在六项任务中,有望在未来一年内有所动作的有三项。其中,营改增在实现区域全覆盖后,下一步将走向行业全覆盖。营改增的推进会倒逼整个税制改革,因为营改增将地方依赖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者的75%要上缴中央财政。
考虑到改革后地方需要稳定的税收来源,贾康认为配套方案会把消费税改革作为重点。消费税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征收上从生产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并改由地方征收。消费税原来百分百给中央,内部讨论的基本想法是要把其中比较大的一块,把征税环节往链条后面推,比如推到零售环节,类似于美国州政府的消费税,消费税具体内容也有些还要调整,比如有资源环境这方面明显压力的特定的税目,应该调整。
二是对税目进行调整,把一些对资源环境有压力的商品如电池,和近两年兴起的奢侈消费品如私人游艇、飞机等纳入征收范围。“征一个比较高的消费税没有问题,先富起来的阶层里顶级富豪,照样还是会出手买这些东西,但是国库却增加了一笔收入。”贾康说,此外还会考虑烟酒燃油税,这样地方政府手里有可能就多出一块相当可观的财力。
统计显示,2013年国内营业税收入17217亿元,消费税收入8230亿元,营改增后将消费税转为地方税种,不但可以补充地方财政收入,也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有动力改善消费环境。
此外,资源税的改革方向也非常明确,就是推动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如此一来煤炭的资源税负将成倍增长。“考虑到煤价已经市场化,煤炭资源税负的增加肯定会向电价传导。这会导致小部分高耗能企业出局,同时政府要提高低保标准,让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贾康说。
房地产税或推至2016年
除了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环境税、房地产税均需要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础是收入信息系统的构建,这三项改革短期内预计不会有大的动作。
贾康说,年内环境税改革的任务主要是推进立法,所以不会有动作。在房地产税方面,三中全会的表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立法先行。
“但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年内也不会有任何动作。”即便是草案出来也要经过多次审议,还要征求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贾康预计,最理想的情况是到2015年有一个初步的文本,到2016年可能有动作。
“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中国的房地产税不可能照搬美国的模式,而要更多地借鉴日本给出第一单位扣除这样的有东方色彩的模式,或者它只调节高端。”贾康说。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贾康说,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通过信息系统的构建做好相关的专项扣除,“这个事情我估计短期之内很难提到改革议事日程上”。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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