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设置和退出机制
中国财经报讯 记者日前从湖南省财政厅获悉,今后,湖南省原则上不新设专项资金,对部门承担的新工作、新任务,首先通过存量资金解决,做到“结构可调整,专项总数不增加”,存量资金不够的,通过增加专项规模来落实,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设置和退出机制。
据悉,按照中央要求,该省对因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市县财力缺口,原则上都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来调节,杜绝“出一个政策,就设一个专项资金”的现象。对现有专项,要实行时限管理,到期后根据情况变化,重新进行评估,做到有增有减,能进能退,动态调整。
湖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湖南省级专项资金的基本框架已经稳定下来,共126个专项,但整合工作没有结束。以前,很多部门总是感觉专项资金过于散小,推动工作没有抓手,不敢谋大事,无力干大事。今后,相关处室一定要用好整合资金这个抓手,逐步改变专项资金条块分割的状况,不能再延续一个业务处室管一块、各自为政,换汤不换药的状态,而是要借专项整合的东风,把以前那些散小的专项资金真正糅合起来。每年根据事业规划、重点工作来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去办几件大事、推动几项改革。
这位负责人表示,省财政厅将出台相关措施,支持、鼓励大专项资金整合。只要有利于湖南改革发展的好事、实事,如果整合部门专项后资金不够,省财政厅将报湖南省政府,尽量通过新增预算来弥补资金缺口。
该省要求,要结合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的比重。这位负责人指出,湖南省情复杂,各地的区域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禀赋、发展基础、风俗习惯都不一样,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因此,要做好专项资金整合,必须发挥好省级和市县两个积极性,该下放给市县的要坚决下放。
大量的事实证明,靠省级部门去筛选甄别全省海量的申报项目,由于信息不对称,人力精力有限,最后安排的项目不一定符合地方的实际,有时候会好心办坏事。
对于市县,由于事先不知晓省里最后会选择安排哪些项目,很多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就不能提前进行,会延缓项目实施进度和财政支出进度。
鉴于上述情况,这位负责人指出,除了一些跨区域、外部性强的重大事项实行专项补助外,对其他一般性事务,要充分利用市县的就近管理便利和信息优势,省财政要减少对具体项目的审批,主要通过因素法把资金切块安排给市县,由市县根据省里的政策规定和当地实际,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省财政重点抓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发挥实效。(记者刘明中 通讯员 罗云峰 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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