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明确 财政部牵头或共同牵头落实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等多项重点工作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44个方面52项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其中,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就业等工作任务,由财政部牵头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牵头落实。
在重大政策取向和要求上,《分工意见》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工作,由财政部牵头,于12月底前完成。主要内容包括: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机制,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务必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更有动力。
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并在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主要内容包括: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留抵退税问题。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的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退税减税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实到位,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
记者注意到,52项工作中,又细化为若干小项。如第17项重点工作要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任务,细化为: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等等。
财政部牵头落实的部分重点工作还有: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与其他部门共同牵头落实的部分重点工作有: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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