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本覆盖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截至目前,中央及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设应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地方3700多个财政部门、60余万个预算单位已应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业务,基本覆盖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和预算单位,初步实现了预算管理各环节的衔接贯通,以及上下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所有中央部门、预算单位已应用一体化系统开展2023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业务。
据介绍,2022年10月,推荐性国家标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技术要求》的发布实施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现代预算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全面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财政部组织制定了《技术要求》,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统一数据结构、数据要素,并按照软件工程方法,对财政业务进行流程梳理和功能再造,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系统架构、建设模式、技术架构、历史数据兼容、安全设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从可靠性及可用性、性能及效率、可扩展性、可维护性、易用性等方面,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软件质量进行了规范。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全国预算数据集中汇聚、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技术基础和保障。
《技术要求》发布后,各级部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成效明显。《技术要求》的实施落地,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政府预算管理一体化、各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全过程管理一体化、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一体化、全国预算数据管理一体化开辟了道路,是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下一步,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围绕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需要,完善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的系统性、规范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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