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财办函〔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质量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4日
常德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质量
考核细则
一、及时性(10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4月10日之前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8月25日前完成)得10分,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少一个项目或单位扣5分,扣完为止。
二、完整性(40分)
①基础数据齐全(10分)。预算单位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基础信息统计清楚,汇总成表格,便于查阅、联系;目标申报表上面的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
②填报内容完整,绩效目标明确、清晰(25分)。反映项目数量、质量、时效和满意度的量化指标不少于5个。
③2018年的新增专项需提供立项依据的佐证材料(5分)。
每少1个相关事项扣5分,扣完本项为止(下同)。
三、相关性(10分)
绩效目标与预算部门职能职责相关、与专项资金相关。一处不相关扣5分。
四、适当性(20分)
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的匹配程度,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一处不当扣5分。
五、可行性(20分)
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为实现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未充分论证或测算的扣5分,无措施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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