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文化馆运行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印发2016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16〕 8号)等文件,我所接受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对2015年常德市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5年常德市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是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向广大市民搭建一个免费开放的群众文化新平台。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常德市文化馆运行经费349.68万元。其中:水电燃气费71.20万元,物业管理费38万元,技术人员聘请经费39万元,外墙清洗3万元,维修费30万元,公共意外险1万元,免费开放项目服务费167.48万元(文化活动、艺术培训等)。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德市文化馆(以下简称市文化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服务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2. 2015年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所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每周免费开放时间达56小时以上,服务项目和质量达到国家一级馆要求。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设备设施维修正常运转;多功能剧场文艺演出80场、公益电影50场;白马湖公园广场文化活动24场;常德百姓故事讲坛48场、曲艺演唱会45场、艺术沙龙讲座25场;美术、书法、摄影展全年举办12个展;老年游艺活动24场;开设中老年艺术培训班16个班、开设农民工子女培训班4个、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班2个;开办馆办团队5个;开设文艺骨干常德丝弦弹唱班3个;编辑出版艺术常德刊物4期。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文化馆对2015年常德市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自行评价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所接到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经过听取情况介绍、收集资料、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后,与项目单位沟通交流,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文化馆运行经费349.68万元,按进度审核拨付到位343.59万元,与预算相比资金到位率为98.26%,按进度拨付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常德市文化馆运行经费实际使用343.59万元,其中:水电燃气费41.14万元,物业管理费52.92万元,技术人员聘请经费22.35万元,外墙清洗1.80万元,维修费37.21万元,公众意外险1万元,免费开放项目服务费187.17万元(其中:文化活动90.72万元、艺术培训41.95万元、馆办团队28.43万元、鼓书田野调查12.83万元、艺术常德刊物等其他13.24万元)。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文化馆制定了《常德市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财务管理规定》和《常德市文化馆项目管理办法和要求》,对项目资金设置了辅助帐目进行会计核算,资金由市财政局集中支付,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报账制度。项目资金基本做到了支出分项归类,核算清晰完整,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充分发挥市文化馆运行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市文化馆根据《常德市文化馆项目管理办法和要求》规定所有上岗人员必须选择一个主项,两个副项进行负责管理,并将岗位津贴与负责项目实施情况挂钩。市文化馆注重自身管理团队建设,为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加大技术人员聘请力度。加强物业管理,定期进行外墙清洗和设施设备维修,租摆花卉美化环境。购买公共场所意外伤害险,开放电子阅览室,提高了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舒适安全的文化环境,有力地保障了文化馆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市文化馆2015年组织开展了多项文化活动,主要包括:多功能剧场文艺演出52场、公益电影42场、白马湖公园广场文化活动24场、艺术常德大讲堂50场、曲艺演唱会84场、艺术沙龙讲座30场、美术书法摄影展全年举办12个展、开设中老年艺术培训班20个班、基层文化骨干培训3个、开办馆办团队5个、馆办团队下基层演出2场、鼓书田野调查、编辑出版《艺术常德》刊物5期和开设农民工子女培训班3个等。
与申报的绩效产出目标对比,总体目标完成率88.27%,未完成项目为:多功能剧场文艺演出52场,比绩效目标80场少演28场;公益电影42场,比绩效目标50场少演8场;开设农民工子女培训班3个,比绩效目标4个少开设1个;老年游艺活动未开展(绩效目标设定24次)。另外,在申报的绩效目标之外,市文化馆增加开展了“鼓书”传承田野调查、文化馆馆办团队下基层演出2场。
个别目标未完成原因,系多功能剧场文艺演出、公益电影、曲艺演唱会均在多功能剧场内进行,市文化馆根据市民需求进行了适当调整,减少了功能剧场文艺演出、公益电影的场次,增加了曲艺演唱会场次;老年游艺活动因业务员人手不够取消。
详见附件2。
(四)项目绩效情况
文化馆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绩效主要为社会效益,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市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的实施,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文化共享的良好平台。现场随机调查30位市民,满意率为98.13%。
详见附件3。
2. 各类艺术培训和展览选拔出来的参赛选手及作品,取得了各级多项奖励,深受社会各界好评。获得奖项主要有:2015湖南艺术节6金1银,湖南省第十五届“三湘蒲公英”少儿音乐舞蹈大赛5金3银1铜,湖南省“梦飞扬”残疾青少年才艺展演活动总决赛2银3铜,湖南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金奖1个,湖南省“欢乐潇湘”美术书法摄影活动获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4个,全国非遗曲艺展演活动1金1银。
3. 美术、书法等免费培训项目的开设,提高了市民科学文化素养。
4. 开展“鼓书”传承田野调查、常德“鼓书”传承保护讲习班等文化保护传承活动,为常德传统民间艺术的传承与推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5. 2015年在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市文化馆再次被评为国家一级馆,提升了常德在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同时也为常德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评“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之一为该市有一个国家一级文化馆)。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0.9分,评价结果为“优”。得分明细: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实得20分。
(二)项目管理总分25分,实得18分,扣7分,扣分明细:
1.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分;会计核算欠规范,扣0.5分。
2.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开展扣1分,未按计划完成扣0.5分。
3. 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扣3分,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分。
(三)项目绩效总分55分,实得52.9分,扣2.1分,扣分明细:
1. 多功能剧场演出少演28场,扣0.7分。
2. 公益电影放映少演8场,扣0.3分。
3. 老年人游艺活动未开展,扣1分。
4. 艺术培训班少举办1场,扣0.1分。
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
1.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凭证附件欠规范。2015年12月23号凭证支付电影放映费8,400.00元,未取得正式发票,以普通收据入账;2015年6月支付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9万元、2015年11月支付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26.46万元均未取得发票。
个别设备采购无合同、无验收手续。2015年12月54号凭证购置音响设备20,115.00元、 2015年12月68号凭证购置乐器航空箱18,955.00元,均无采购合同、无验收记录。
个别费用附件获取不及时。2015年12月63号凭证支付元旦、建党活动演出费98,802.00元、2015年12月65号凭证支付重阳节活动演出费49,401.00元,相关演出费用发放表于现场评价日2016年3月31日才取得。
2. 会计核算欠规范
2015年度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52.92万元,已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未纳入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财务核算(未入帐)。
(二)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1. 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
未制定文艺演出、公益电影、艺术培训班等各子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项目合同管理不健全,外聘老师授课报酬、演员演出报酬、广场活动设备租赁费用等均未签订合同。
2. 部分绩效目标未按计划开展、未按计划完成
老年人游艺活动未按申报绩效目标组织开展,市文化馆称已取消该项目,但未提供变更报批手续。
多功能剧场演出、公益电影放映、开设农民工子女培训班等项目未能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场(班)次。
七、建议
(一)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以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做为付款依据;物资采购时签订采购合同并确认验收后方可入帐;及时获取支付凭据,避免记账凭证附件不齐;规范会计核算,所有开支纳入项目核算,真实、完整反映项目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二)项目管理方面
1. 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根据文艺演出、公益电影放映、广场活动、文艺培训班等各子项目不同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如:培训班招生管理办法、专家聘请管理办法、各类活动现场的秩序和安全工作的安排、设备使用和养护管理办法等,形成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确保各项目高效顺利开展。
2.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标准。大额、经常性业务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避免经济纠纷。
3. 目标申报切实可行,项目调整有据可依。申报年度目标时每年确定1~2个有影响的重点项目,其他项目要根据群众需要和场馆的条件确定,避免项目过多无法实施完成。增减调整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实施报批程序,保证绩效目标的全面实现。
4. 加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整合业务流程,增加市民喜欢的项目,减少或取消不受欢迎、不便于实施的项目;加强宣传,扩大免费开放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群众了解文化馆,吸引市民走进文化馆,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文化发展成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优,随着市文化馆宣传力度加强,参与免费文化服务市民人数逐步增多,建议下一年度根据实际情况将此项目更名为市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经费,且适当提高项目资金额度。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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