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区县市财政工作评估中支出绩效管理改革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
结合《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县市财政工作评估指标与评估办法的通知》(财政办函〔2016〕61号),现印发2016年区县市财政工作评估中支出绩效管理改革考核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细则
考核原文 | 量化、细化要求 |
一个县(区、市)直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扣0.2分,最多扣1分; | 以单位申报的纸质稿为准,填报的内容要完整,要有3个以上切合实际且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 抽查目标不少于5个,一个不规范的扣0.2分。 |
县(区、市)未开展第三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扣1分; | 整体评价报告的要素齐全、格式符合要求,少一个要素扣分50%,扣完为止。 |
县(区、市)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不得少于5个,少一个扣0.2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的不得少于2个,少一个扣0.5分) | 从质量与要素两方面考核,各占50%。重点评价报告的要素齐全、格式符合要求,少一个要素扣该报告要素分的50%,扣完要素分为止;质量分由现场评判,分优、良、中、差,按质量分的100%、90%、80%、0计分。 |
县(区市)未将2016年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扣1分。 | 以报政府(管委会)的文件为准。 |
二、工作要求
(一)质量要求。本次考核强化了三个方面:一是绩效目标管理的量化设置及科学合理性审核;二是整体支出评价的全面启动;三是绩效报告的质量提升,对良以下报告,特别是对假评价、假运用的报告一律扣分,并通报区县政府和财政部门。请各区县市认真对照,查漏补缺,保质保量完成考核任务,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时间要求。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把与考核相关的佐证材料报送绩效科。
联系人:廖霞如;联系方式:7231021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