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常德市本级绩效运行监控第三方管理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财办函〔2018〕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常德市本级绩效运行监控第三方管理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
2018年常德市本级绩效运行监控第三方
管理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一、资料填报要求(30分)
1.准确性(5分)。资金实际使用数据和附件明细汇总数据要一致,不一致扣5分。
2.时效性(10分)。2018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之前完成,1个未按时完成扣5分,扣完为止。
3.完整性(15分)。附件1和2的内容要填写完整;资金使用佐证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资金使用明细(需有汇总数,可为电子档)、明细账(电子档或图片)、记账凭证和原始依据;上传的附件一定要分类命名并打包上传,便于查看。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二、监控管理重点(50分)
1.制度健全性:有无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有项目单位单独发文的,视同完成一半;有项目单位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或有财政部门发文的,视同完成。(6月份监控重点)
2.有效性:资金拨付有无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进行专账核算。(6月份监控重点)
3.规范性: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抽查比例不少于资金总额的50%。(9月份监控重点)
4.安全性:是否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扣留质保金等。(12月份监控重点)
5.及时性:工作任务是否按计划及时完成,资金是否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拨付使用。监控目标值为6、9、12月年度执行率分别应达到资金额度的30%、50%、85%。凡执行率未达要求的,按程序报请局绩效领导小组酌情扣减单位绩效分值并在来年作为重点评价对象;12月执行率未破“0”的,一律停止安排预算一年;当年执行率不足85%的,根据结余结转资金情况相应调减次年预算安排。(全年)
以上每缺一个内容扣10分,扣完为止。
三、问题整改(20分)
在监控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在现场调查录入阶段要写清楚偏差原因,整改意见要写清楚纠偏措施。若发现问题未要求整改的,每起扣10分,扣完为止。
附件:附件1 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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