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探索创新 推进绩效管理
近年来,常德市财政局着眼于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探索创新,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连续三年获得省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一等奖。
突出建章立制 规范绩效管理开展
常德市出台《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以及规范中介机构管理、评审专家管理等制度,并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单位和区县市的年度绩效评估范围,强化工作考核,促进常德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
为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先后出台了评价方案标准、绩效目标管理标准、绩效运行监控标准、现场评价清单标准、项目评价体系标准、整体评价体系标准、绩效评价底稿标准、绩效档案管理标准等八项标准,促进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突出目标导向 引领绩效管理开展
2019年资金管理额度41.37亿元,比2018年增长62.49%,预算绩效管理做到了“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覆盖。在财政部、省财政厅现有二级指标之上,引进广东模式,帮助预算单位提炼三级指标,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进行了重点评审,项目平均可量化指标不少于10个,全省第一个尝试执行三级指标。
突出运行监控 督促绩效管理开展
依托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对截至9月30日和12月31日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通过监控倒查制度建设上的短板,及时提醒单位在加快支付进度时加强资金管理。从2019年起,常德市本级在3年内对区县启动绩效运行监控信息平台的给予一定奖补,通过信息化奖补,促进和引导区县事前评估和事中评价登台阶、上水平。
突出重点评价 做实绩效管理开展
按照“项目抽查面不少于30%、资金流不少于50%”的原则,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目标不够明确、金额较大、执行率较低的项目进行第三方重点评价,每年组织5轮内部点评,有效保障了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近三年实施专家评审的重点项目累计49个,评价金额从2017年的3.9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4.35亿元,年均增长148.6%。
突出结果应用 硬化绩效管理开展
为防止评价和管理“两张皮”,着力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紧密运用到下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时合计调整和收回财政资金3.75亿元,从源头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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