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科学管理——积极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吴宏年 李志刚
临澧县自2004年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通过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使农村低保制度逐渐步入了良性运行轨道。低保范围逐步扩大,低保对象从2004年的3500人扩大到2007年的5500人;救助标准逐步提高,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元、8元、6元分类救助,今年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40元二个类型救助标准;资金发放逐步规范,从2006年初开始,我县将低保资金纳入乡镇财税信息化网络,实行了一户一卡、网络发放。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合理确定对象和标准
我县共有36.5万农村人口,据摸底统计处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达1.2万多人,要求进入低保的人员多,而保障资金又十分有限。为了把有限的低保资金用在确实需要救助的农村特困居民身上,我们坚持从源头把关,合理界定低保对象。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高门槛准入,低标准起步,窄范围施救,循序渐进,保证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宗旨。随着救助实力的增强,不断扩大范围,提高标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确定收入标准。根据我县的实际,结合国家2005年规定的农村贫困线标准,我们把年人均收入683元以下的家庭定为农村特困户,按不足额进行补差施救。为此,我们和县救助局的人员一道多次深入到乡镇进行摸底、测算,将全部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情况录入档案,分类整理,最终确定5500人为全县首批享受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的1.5%。三是突出重点对象。我们在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时,把三类人员列为重点对象。①农村应保未保的“五保户”。为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活,我们将其列入了农村低保的重点。②农村特困户。我们把这部分人中因病、因残、因智障所致的弱势群体户作为关注点,全县3460人,占救助对象的63%,严格区分了“好吃懒做户”。③因灾致贫户。我们有选择性的针对重灾困难户实行临时救助,全年控制550人以内。四是实施动态管理。推行年度审核调整制度,形成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今年初,我们和救助局一道,分三个组利用二个月时间在全县18个乡镇通过民主评议,下户走访,实地查看,张榜公布等形式,确定农村低保对象5500人,在去年的基础上取消312户、520人,新增608户、852人。
二、加大投入,落实保障资金
一是预算投入到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以财政预算为主,我县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社保专户,专款专用。2007年,按照人均每月10元的标准,将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共安排66万元。二是开展多方整合资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通过在全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个人中开展了“一日捐”活动,抽出部分资金,利用扶贫渠道倾斜一些资金,调整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筹措,全年计划募集资金40万元,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管理。三是实行社会化发放。从2006年起,我县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农税网络进行社会化发放,健全了为老弱病残的农村低保对象开辟绿色通道的机制。即:邮政人员送达到对象,村组干部监督,亲友到场签字。今年1-6月份共为5500农村低保人员发放资金100多万元。
三、健全体系,规范救助程序
享受政府救助是全县各个群体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严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农村低保制度落到实处。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2004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意见》,规范了低保申请、审核和审批等工作程序,规定低保对象必须个人申请、民主推荐、村委会评议、乡镇民政办调查情况、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救助局审批的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杜绝“人情户”、“关系户”。二是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邮政局联合出台了《临澧县社会救助优待抚恤资金信息化发放工作方案》,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统发范围,实行信息化发放,对发放信息的采集、发放信息的审核、资金管理与拨付、资金的发放等重点环节严格进行规范,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情况的发生。三是规范监督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将低保政策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的农民有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实行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对享受低保对象的姓名、住址、家庭人口以及享受对象的照片等重要信息张榜公布,公示到村,并设立举报电话,实现举报奖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人大、审计组织的低保资金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落实,接受法律的监督。
四、形成合力,推动农村低保工作稳步发展
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们一直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原则,精心部署,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县长、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纪检、审计、广电、电力、自来水等部门参与的格局,各乡村加强基层平台建设,配备了必要的工作人员,解决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二是明确部门责任。社会救助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核定审批保障对象,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各种对象的档案资料,开展年审排查。财政部门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并实行专户管理,及时拨付到涉农专户,农税局根据救助局审核的花名册,通过邮政储蓄及时打卡到农户,减少资金流转环节,减轻乡镇民政所的工作负担,提升了救助效果。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对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有关保障对象的优惠扶持政策。三是衔接各项政策。我们把农村低保与农村五保、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合作医疗相结合 ,2006年我县共安排7万元为7000多人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同时,解决了农村低保对象就学救助问题,使65人考上大学的农村学子得到了助学救助。四是动员社会参与。在我县全面开展了“献爱心”活动,实行“爱心房”、“爱心超市”、“慈善药房”、“定点救助医院”等项目合唱,2005年以来,我县18个乡镇共修建爱心房160栋,累计收到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捐款(捐物折币)65万元,部门减免支援30多万元,为不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临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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