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四措并举打造安全财政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分管领导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更要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察觉干部思想、行为上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部门负责人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实行责任连带,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问责其部门负责人,干部作风廉政建设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是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和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补贴发放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各类项目资金、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决策落到实处;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不定期组织资金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四是切实规范财权运行。进一步对各项财政权力进行梳理登记,排查制度漏洞,进行风险评估,研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机制。特别是对关键岗位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形成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权力运行规范、公正、阳光,有效减少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来源:津市市财政局)
(编辑:彭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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