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督导市直财政系统基层站所(窗口)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日前,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市直财政系统基层站所(窗口)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财政系统基层站所(窗口)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导。通知要求,局直有关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的统一部署上来,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落脚、不流于形式。
二是要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步骤和要求,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分阶段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局人教科将分阶段开展督促检查。
三是要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考核细则,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结果,事事有效果。
四是要严肃纪律。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底市纠风办和局人教科将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与年底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挂钩。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评议不合格的单位,由局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纳入第二次评议范围,连续两年评议不合格的,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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