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长(主任)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根据2月11日局长办公会精神,拟于近期开展科长(主任)述职述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局机关一楼大会议室。
三、方式:公开述职述廉。通过电脑随机抽取10名科长(主任)进行口头述职述廉,其他科长(主任)进行书面述职述廉。所有科长(主任)会后向局办公室、监察室报送书面述职述廉材料。
四、参加人员:局机关干部职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直纪工委有关领导参加,邀请人员近30人。
五、材料要求
1、此次述职述廉侧重于述廉,以述廉为主,述职为辅。
2、述职述廉材料要求言简意赅,条理清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述职述廉材料要提前交由监察室把政策关,由办公室把文字关,后报郝介球组长和卢武福局长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会。
4、述廉主要陈述以下情况:
(1)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情况;主抓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局机关“五条禁令”、效能建设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情况;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情况等。
(2)自身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包括收受或拒收红包礼品礼金情况;婚丧嫁娶情况;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从业情况;公费学习考察及出国境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包括本科室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队伍建设情况等。
六、现场评议
述职述廉完毕后,对口头述职述廉的科长(主任)进行现场评议。评议分两块,一块是组成评议团,对口头述职述廉的科长(主任)以投票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并由评议团派出3名代表进行现场口头点评,提出整改建议;另一块是其他参会的机关干部,以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现场评议。现场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通过一定方式搞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市财政局纪检组 监察室
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