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五个结合”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今年来,市财政局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步推进,注重从五个方面做好结合,有效推进了法治财政建设深入开展,局机关先后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及全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一是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厚植法治意识。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在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基础上,组织开展以案说法,邀请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到局机关,选取财政干部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干部。同时建立起庭审旁听制度,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典型案例审理,增强局机关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坚持把培养法治思维与规范决策机制结合,前置法治栅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精神,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局机关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要求凡提请局务会议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需通过事前合法性审核,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在重大财政决策出台前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打破传统单一的聘请个别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局限,转向聘任具备掌握多领域法律知识的顾问团队,以确保我局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坚持把规范财政执法与践行依法理财结合,深化法治实践。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财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切实规范执法程序,从“五个执法清单”的角度研究制定我局贯彻措施,落实相应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进行了公示,同步实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公开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力度,为规范财政执法打牢了制度基础。
四是坚持把防范法律风险与加强内控管理结合,织密法治防线。编印了《政府采购法律知识汇编》和《财政财务制度汇编》等与开展财政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内容,为依法开展财政各项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供重要的参考学习资料。在此基础上,局机关按照对财政业务全面覆盖、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对权力有效制衡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项业务,规范流程,排查风险,加强防控,制定出台了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等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突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初步建立起了以基本制度和内控业务流程为框架的内控制度体系。
五是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与打造阳光财政结合,诠释法治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工作,绘制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办事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容缺受理工作,精简审批材料,在承诺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加快办理速度,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指引企业和群众网上提交材料,实现线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来源:机关党委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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