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

2023-02-27 23:41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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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指20232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

   

 

    根据湘财资环指〔2022〕78号和湘财资环指〔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及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一、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和中央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效益。

二、请各区县市财政局和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管理,抓紧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强化试点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

三、请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请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附件:中央及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分配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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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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